星期一, 6月 22, 2009

比想像中快

比預定的時間還快了兩個禮拜,已經把"Can you keep a secret"'看完了。前面還真是好笑,中間有些部分也很有趣,只是,後頭的結局感覺上太草率,而且更沒有頭緒的就把故事隨便收尾,變成一本沒那麼直得稱許的都會愛情小說。



很現實的是,隨著閱讀的過程,亦發掘的這是一本無聊的愛情故事,男主角很扁平,完全沒有任何血肉,倒是女主角和她的同事以及室友寫的活靈活現,這應該是因為作者擅長的部分就是這種都會上班族的營造吧:倒楣粗心總是在工作或生活上讓自己陷入困境,追求時尚、喜愛幻想美好愛情的來臨,但又某種程度上忠於自己的價值觀的女孩,寫出一個個平凡但卻可以經由蛻變而變得美麗的女孩。也許這就是索菲亞.金奈利何以成功的地方,女主角似乎是另一種形式的印地安瓊斯,只是身份是女子,穿著高跟鞋、畫著彩妝,拿著香檳在愛情和生活的大都會裡冒險的單純女子。只不過他們在總會被自己搞得一團亂的生活中,和以前這種愛情小說女主角不一樣的是:漸漸的,她們不再總是依賴白馬王子伸出援手,而是自己從友情和自我省察和覺醒中重新邁向光明的生活,解決生活的大災難。



這應該是作者小說總是如此受歡迎的原因吧?這是現在女性平凡卻又需要追尋自我的價值認同的投射。當然,美好浪漫的愛情最好在書中裡仍能誕生,給予現實生活中的渺茫機會一點期待。



啊,閱讀的過程中就是有空虛的感覺,因為沒能從中獲得什麼力量。這就是經典小說和大眾小說的差異吧。



只是,故事的發展讓人好奇,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結局,所以我想了想,作者仍有其善於營造通俗故事的能力,筆法活潑有趣,吸引人不斷閱讀下去。不然怎麼會這樣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呢?



但話說回來,文學作品還真是有趣,即使是英文和中文的不同書寫,同樣類型的小誰給讀者的閱讀感覺卻仍是一般。我在想,這應該就是我看那些網路小說的感覺。或是像九把刀或是敷米漿之類作家的文字吧,一本就夠了,都差不多。



恩,即使說我不那麼認真看待這些小說,但我的英文程度還真是爛呀,最後只看故事發展而不管一堆的單字,即使那應該是很常見的生活用語,簡單單字,我卻著實不知道那些字詞,我看我到真得只能從這種小說著手了。往好處想是:我倒真得看完了我計畫中的原文書,哈哈,雖然看的七零八落,不過至少不像原先那樣以為自己一個月才能看完,沒想到一個禮拜就解決了。但也必須說,好在她故事性夠強!我呀,批評人家的書,但我自己也想過我寫得出來嗎?

哈哈,加油囉,繼續閱讀!加強英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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