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6月 23, 2009

April-17

剛剛看了馬殺的BLOG, 一份欣羨。這是一個暨遊歷且閱讀的旅人。她遇見的人們都很美因為她的眼睛也很美。我想成為這樣生活的人,懂得尊重不同文化與族群,腳踏不同泥土,有一個開放心靈的人。


其實是羨慕她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在異地體認自己的存在。在那麼遙遠陌生的地方身探自己的價值觀、耙梳一身的歧見,作一個認識世界的觀光客,從整個實體的有形世界到無形的內在世界。我視野太小。不論是曾經踏上過的陌生土香或是未曾親赴的想像花味。這個世界似乎那麼大,不是書本文字圖片可以打發的。我想到訪、看看自己的另一種風情,有可能會有的神經或膽小,美麗或謙和。我想叩門,敲敲這個世界還有哪一種聲音,讓耳朵眼睛毛細孔聞聞體驗呼吸另一種空氣的味道,或者潮濕一點、或者腥羶一些......


但實則,聆聽別人的聲音,尤其像馬殺這種一直來我如此嚮往希冀能夠成為的灑脫率性的旅人的身影,他們的低語呢喃就成了壓在我心底不時冒出的小氣泡,因為我知道我目前不可能、也無法企及那樣的灑脫,小小氣泡聚積的壓力,大得有時衝得我更加渺小無力。被綁住的雙腳,無法揮揮衣袖離開的位置,或者是前世早座落好的輪迴,逃不掉贖罪。或者這一切都是藏身的支吾藉口,當真能拋卻一切自由遨遊時,還能保有俐落瀟灑的身影?


時間真的不會等我吧,我也沒有壯遊的勇氣了吧!商週的文章裡說的是我,年輕人少了壯遊的勇氣,就沒了競爭力。


我怕漸漸沒有了夢想,喪失了動力。少了探索的熱情和好奇,以為一切就是這樣,我怕,我就這樣老去,以我沒來得及想清的速度,死去。

星期一, 6月 22, 2009

比想像中快

比預定的時間還快了兩個禮拜,已經把"Can you keep a secret"'看完了。前面還真是好笑,中間有些部分也很有趣,只是,後頭的結局感覺上太草率,而且更沒有頭緒的就把故事隨便收尾,變成一本沒那麼直得稱許的都會愛情小說。



很現實的是,隨著閱讀的過程,亦發掘的這是一本無聊的愛情故事,男主角很扁平,完全沒有任何血肉,倒是女主角和她的同事以及室友寫的活靈活現,這應該是因為作者擅長的部分就是這種都會上班族的營造吧:倒楣粗心總是在工作或生活上讓自己陷入困境,追求時尚、喜愛幻想美好愛情的來臨,但又某種程度上忠於自己的價值觀的女孩,寫出一個個平凡但卻可以經由蛻變而變得美麗的女孩。也許這就是索菲亞.金奈利何以成功的地方,女主角似乎是另一種形式的印地安瓊斯,只是身份是女子,穿著高跟鞋、畫著彩妝,拿著香檳在愛情和生活的大都會裡冒險的單純女子。只不過他們在總會被自己搞得一團亂的生活中,和以前這種愛情小說女主角不一樣的是:漸漸的,她們不再總是依賴白馬王子伸出援手,而是自己從友情和自我省察和覺醒中重新邁向光明的生活,解決生活的大災難。



這應該是作者小說總是如此受歡迎的原因吧?這是現在女性平凡卻又需要追尋自我的價值認同的投射。當然,美好浪漫的愛情最好在書中裡仍能誕生,給予現實生活中的渺茫機會一點期待。



啊,閱讀的過程中就是有空虛的感覺,因為沒能從中獲得什麼力量。這就是經典小說和大眾小說的差異吧。



只是,故事的發展讓人好奇,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結局,所以我想了想,作者仍有其善於營造通俗故事的能力,筆法活潑有趣,吸引人不斷閱讀下去。不然怎麼會這樣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呢?



但話說回來,文學作品還真是有趣,即使是英文和中文的不同書寫,同樣類型的小誰給讀者的閱讀感覺卻仍是一般。我在想,這應該就是我看那些網路小說的感覺。或是像九把刀或是敷米漿之類作家的文字吧,一本就夠了,都差不多。



恩,即使說我不那麼認真看待這些小說,但我的英文程度還真是爛呀,最後只看故事發展而不管一堆的單字,即使那應該是很常見的生活用語,簡單單字,我卻著實不知道那些字詞,我看我到真得只能從這種小說著手了。往好處想是:我倒真得看完了我計畫中的原文書,哈哈,雖然看的七零八落,不過至少不像原先那樣以為自己一個月才能看完,沒想到一個禮拜就解決了。但也必須說,好在她故事性夠強!我呀,批評人家的書,但我自己也想過我寫得出來嗎?

哈哈,加油囉,繼續閱讀!加強英文吧~

星期五, 6月 12, 2009

回信:伊斯坦堡的記憶

D來信問:你看過這本書,也許有更好的想法。
分享一篇..http://magz.roodo.com/article/889



我說:
更好的想法?倒未必。


我只覺得,這個作者應該是和我們差不多層次的旅者,但是相較於我更有自己的見解。不知怎地他的文字讓我有種熟悉感。很像我會用的文字描寫:沒能很深刻的書寫一個城市,但又是個感受過些什麼的人。也許這是我膚淺的感覺,但我是這樣看待自己的。


不過這作者比我程度還好。因為他寫出了我的感覺:這是個不在乎過往輝煌歷史的城市,但那很容易辨識,因為窮,因為想要有錢,因為這個城市裡的人從來就是以經商聞名。即如羅馬人也不在乎整座城市裡舉目所見的古蹟,因為那些你慕名而來的事物,就在從小生活的每一隅裡,古蹟的價值在於你的定義。古城裡的人似乎都有這種心態,大陸很多城市不都讓人有這種感覺?至是古城裡的人都愛做生意,無所不用其極的各種買賣手段,尤其善用遊客尋幽的心態來做拉攏人,這就是讓旅人詬病的消費文化歷史之舉。但,在這樣的城市裡,不靠祖先吃飯,祖先和現在仍活躍於舊城裡的子孫們又怎會存在呢?


書讓人讀的模模糊糊的,或者是有距離的看那本書,整本書不那麼真切的看待是因為那地的歷史風情太遙遠,尤其是翻譯的地名。我最有所感的,是作者在這座城市裡成長的記憶,家族的記憶,延伸到整座城市、土國的歷史演變。尤其書中特意提出的「呼欲」,那是過往城市歷史和高階文化的鄉愁,因為作者出身良好。出發前看那本書,回來後更有具體的感受,因為地名熟悉了起來。只是,我們呆在那個城市裡的時間太短。但仍讓人難忘。 而每一個城市,尤其是文化千年的古都,呆多久都是不夠的。即使是台北城,要感受這座年輕的城市,仍須時間醞釀、體會。

我想,我不熱衷的香港,卻在那麼多人眼中、口中成了一座文化成熟、有自己特色的城市(最近又看到知名建築師如是說),所以,哪一座城市不需要時間去辨識它的經緯度呢?


而話說回來,我仍是相當喜歡「伊斯坦堡」一書,書裡的文字優美,讓這座城市充滿了朦朧的懷舊色澤。和你寫這些字的當下,我突然想起一楨書裡的照片,一匹馬和一面殘破的城牆,還有博斯普魯斯海峽和我們坐在旅館吃著早餐的眺望。 伊堡就算下雨也下得那樣美,讓人想念。而我們去的那年陽光,是那樣明媚。



不諱言,我前些日子也看了伊堡的機票,還是覺得前年夏天真是去對了,機票便宜,我們真的撿倒便宜了。

星期四, 6月 11, 2009

我的噗有感

2009/5/21
這兩天作息一團亂,晚睡晚起,也沒有去運動, 晚上遛SUNNY回來後,卻不自覺的吃喝, 造成隔天身體沈重的拖累感。


算來玩噗也是一個月了,似乎真的掛在上面, 打開電腦就是回話閒扯,連寫文和瀏覽其他文章我都懶了。 近期生活的任何點滴似乎都從指尖溜走, 因為我的手只會打上一些無聊的字句。

而和他們玩噗, 才又感覺出原來人與人之間的字詞認定這樣不同, 也難怪我之前寫得BLOG,很少人回話。 因為從我自身處境感受所發出的語言是有意義的,是凝練的, 但對其他人卻是一頭霧水和玄之又玄的東西。我想, 我也喜歡模糊感,我不喜歡被人猜透。更甚者,其實是沒有人喜歡哈時間在複雜的事情上, 尤其玩這些BLOG或噗文,都僅是希望被人關注,和別人有往來的存在感罷了。艱深刺人的語句和個性—再見!


生活的壓力已經夠累人了,吐苦水才是王道吧, 最好取暖時還伴隨著笑聲不是更迷人有趣嗎?果然如此, 任何事情的參與結論都會是一樣的,只是其中的方法途徑不同而以。 沒有任何一點會改變的,只要我們都沒變的話。

星期三, 6月 10, 2009

消費與否

唉,承認自己放不下。


無法放下對小孩的割捨。


回想小時候爸爸很忙,生活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媽媽打理,我們的生活圍著媽媽轉,不知怎地,爸爸就變成我心裡一個想要觸及的目標,成了某種偶像,爸爸帶我去看醫生打針,我就不哭;爸爸幫我挑選的鞋子,我讓自己接受;爸爸建議我選的綠色護眼書桌,我放棄自己原先想要的原木色,我喜歡爸爸,因為他生活在我身邊卻又不那麼真實。


現在,小孩們對他們的爸爸,是不是也是一樣的心態?即使我拿我爸爸來和那個什麼事情都沒做的人相提比,根本是侮辱我的父親,但是,我一直在想,目前這樣的局面,除了孩子的媽媽一再塑造爸爸的形象,要他們接觸只扮演撿便宜的父親角色外,他們小小的心靈裡,是否也是那份我當時的孺慕心態?加上對他們來說,他們習慣了所有的東西由我們這裡供給,媽媽給予他們理所當然的一切,既定的模式下,儘挑簡單的事情做的所謂爸爸者也,不過就是週末帶他們出遊踏青,快樂的代名詞,成全了孩子們的媽媽對闔家歡的想望,放大她對家庭的理想畫面,也更加鞏固這樣的行為模式,然後,一直消費我們。


踐踏我們對孩子的感情。


時間到了就拍拍屁股趕羊兒回家,倦鳥要知巢在何處,所以輕易的和我們說再見,沒有負擔的轉身離開,只因姓氏不同,只因孩子的媽媽想要一個丈夫,而不論他是否是個盡責的父親也無妨,只要,有一個家,和別人相比,有爸爸媽媽的模式就可以了。他也沒有什麼不好,有妻有兒很快樂,各種角色也都有了名分,既不偷、也不搶、不煙、不酒、不賭、不嫖(不過老是很想外遇,來讓孩子的媽媽知道厲害)這樣的人還有什麼好抱怨的,雖然他不知道孩子穿幾號鞋,雖然他不知道孩子上音樂課的教室在哪,雖然他沒有買衣服給老婆小孩過,雖然他的薪水只用在自己身上,雖然他覺得孩子不需要買故事書,雖然他覺得養小孩不用花錢,雖然他寧願和同事去唱歌也不管小孩發燒感冒,但這些其實都沒有關係,反正他笑瞇瞇的,會說老婆我愛你。


只要這樣就好,一切都沒有問題的。因為孩子天生就會愛他們的父親,因為媽媽會教,只要媽媽有夢想,會唱我的家庭真可愛。


嗯,我想我真的太傻,無法克制自己去疼愛孩子,親近他們,想要帶他們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很介意孩子媽媽如此辛苦,不懂得疼愛自己卻還一直替另一個人擦屁股承擔一切,只因為她有謀生能力,有養小孩的能力。


每次都很氣,氣她氣自己,這樣得情況很讓人不舒服。因為,孩子們根本不在乎,也不會記得小時候所有的事情,而那些最辛苦最耗費人歲月的時間,是我們的青春,孩子不會知道,因為他們已經長大,長大了的一切才是真的。所以現在最小的娃娃我們一樣抱著搖著、親著逗著,但那又怎樣,一年兩年之後,很好,上學等現實的種種直接讓他們回家,不用再需要我們的資源了。很好,每有小娃娃就賴著我們,因為小娃娃會笑,因為我們也這樣單純。愛著他們。


但是,孩子們那個很會計算的爸爸跟我們說過:「你們都太感情用事了」,啊,他說的這樣精準呀,他完全看穿我們了,我們就這樣沒有任何的還手能力被他利用糟蹋,因為他知道孩子的媽媽根本就是他手裡拉線的玩偶,而我們又心疼孩子的媽,所以感情用事呀,他輕鬆過日子,努力建築自己的未來美夢。不費吹灰之力。所以我們的生活沒有品質可言,被單洗過馬上就髒,地上掃過馬上有垃圾,儲藏室整理過又是孩子的玩具室,抽屜櫃子角落都可以見到他們的物品填塞倒躺丟置一隅。週末假日當他們沒計畫的時候我們才有機會親近孩子,但是即使我們其他時間很想和他們出遊,爸爸就會適時的出現。爸爸只要出現一天,勝過一週五天我們帶著他們的每一個片段。


那些以前唸過的故事書、背過的詩詞、唱過的歌謠呀,誰還記得呢?你唱了百次說了千次的念了萬次的句子呀,原來早就隨著他們的媽媽努力捍衛她的夢幻愛情時,絕決的斷得乾乾淨淨了。然後老師教過的字面書面才真的存在,老師發下的小本子拿在手中才真的存在。即使孩子自己也不知道為何詩句可以背得這樣快?故事為何聽來這樣熟悉?這些那些的點滴都讓我知道,啊,我真的親自體會到了,當個輕鬆容易的爸爸多好,他又說過呀,孩子那麼小什麼都不會記得的。


對對對,努力錯地方,努力的不是時候都是笨蛋。


好,你對了。你真是精準的投資家,我想你真的很成功。我要對你翹起大拇指,因為你太清楚這個社會了,你太瞭解孩子的媽媽了,姓氏決定一切。傳統價值觀綁在她身上,還有什麼好擔心的?嗯,我想,這七、八年來我們對孩子的付出,剛開始的幾年是涉世未深的無知,現在對第三個小娃娃還這樣做,是不知悔改的愚蠢。



去年初短短兩三個月,她重回他的懷抱,到現在一切都不一樣了。嗯,七八年的感情也不敵洗腦教育和週末的踏青,那就這樣吧。還要繼續被消費嗎?


我討厭我的膩,無法克制自己,放不下對他們的心。

星期一, 6月 01, 2009

混一天

看了電影,喝了咖啡,買了太陽眼鏡和一直來想要的超輕薄外套,好,今天的一天就這過去。回家後溜狗兼吃燒餅油條配豆漿,假期的最後一天行程也僅是這樣而已,四天就這樣過去了,雖然我是連著週休二日,不過老想去爬山的想法卻也沒有付諸實行,感覺自己超沒動力的!尤其原想今天寫個去年去菲國玩的部落格,把照片貼一貼,趕在D回家前寫好一篇,畢竟我放太久了,趁人家去玩我寫一篇,感覺也是個回想和紀念,比較不會羨慕他人。只是連最後一天去游泳和運動的機會都讓它從指尖溜走,我果然是沒有計畫和動力的蠢蛋,逛街吃吃喝喝就又打發一天。切~~~我應該油切一下我的豬腦袋。剛剛進門還撞上半開的鐵捲門,痛!可惜頭上沒有腫一個包,不然人家一看就知道我是個豬頭,省了自我介紹!

好在我沒有再買東西了,看完電影N還想去誠品逛逛,我們就去了,應該是我逛書店的經驗多了,常常買書回家墩的結果,是手上仍有未看的書,所就不想買任何書回家。帶下次有緣再買。不過挑了一本書的N卻老大不快,因為N想要今天就帶書回家,嘴裡還滴咕著每次都只有逛而沒有買真討厭。其實我們兩週前才買過而已,怎麼這會兒就忘了?因為今天已經花夠多錢了,所以我才會看似有自制之明:只看不動手。說的更清楚一點的是:因為我沒帶皮包出門,誠品卡在皮夾裡,所以跟N說回家後網上買就好了,加上網購還有折扣,何樂而不為呢?

但是,我們都很貪心了,總想把看上的東西放在手上。而半夜12點才逛的書店,就算把書扛回家也不可能熬夜看完,況且還常常新書放成舊書,折扣都已經變成沒人買的滯銷品了書還沒看幾頁,更不用說有些還不知去向,蒙上一層厚厚的灰塵在家裡當墊子。

是否是生活的的步履太急,讓我們變成匆匆的行人,任何事情都速戰速決,飆速飆到東西往往匆匆扔置一旁不理會,中間的相處只有購買後包裝揣在身上回家前的短暫時光?

應該是今天出門一天,沒有帶啥戰利品回家的感覺讓N不夠暢快吧?現代人都有的物慾滿足心裡的症候群,我想我們都程度不輕。


我希望明天或後天去游泳,很久沒運動了。上個月還很認真的游泳,才覺得比活力也是個不錯的地方,有點捨不得就這樣一年的時間要道別了。哪知這個月的作息紊亂,不規律的週期讓我有了怠惰的藉口,反而整整兩週沒運動,連這兩天可以運動的最後時光,我也任性的就輕易讓它溜走,想說算了,就這樣吧,想來有些後悔。我總之知道該去做什麼才對,不過還是會很奇怪的選擇了不同方向前去。怎麼老是這樣呢!

剛剛在書店看了兩個大學女生暑假去非營利組織的有機農場打工的書,覺得眼界一亮。那也可以是體驗生活的一種型態,又可以省旅費去想去的國家。只是要有長時間的假期吧?還真是想呀!